激光切管机招标公告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9]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激光切管机设备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EGFSC-2023-001
招标单位: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三年四月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激光切管机设备
项目编号:TEGFSC-2023-001
2.需求单位: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需求地点: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99号
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激光切管机设备项目,招标内容为1台套激光切管机及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和供货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售后服务体系和专业安装人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
4、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近3年度(自2020年至2022年)财务状况(投标单位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获取。
招标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玉强 王纯盈
联系电话: 15990992277 13869165127
邮箱: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home)、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天鹅股份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及时联系招标单位。
2023年03月 30日
1.1.1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投标人”系指参加开标会议并响应招标人要约邀请的投标人。
1.1.4 “招标文件”系指本文件,即招标人的要约邀请。
1.1.5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作出的针对本项目的要约。
1.1.6 “中标人”系指递交的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接受并作出承诺的投标人。
1.2.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4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将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壹名中标人。
1.3.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因设计变更发生调整时,由招标人提出调整产品的相关参数,其单价套用相近规格型号的中标价;若规格型号相差较大,由中标人对产品进行报价,经招标人、造价咨询、监理等相关单位审核批准后,中标人方可进行供货。
1.5.1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资格。
1.5.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所要求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5.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所递交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均不予退还。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1.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6)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内容分为商务标及资信、技术标。
3.1.1商务标及资信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公开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
(4)已标价工程(设备)清单;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
(7)近三年(2020年1月1 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财务状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编制,提供相关材料) ;
参加招标或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 技术标
(1)技术条款偏离表 ;
(2)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详细描述(格式自定) ;
(3)产品质量及性能:所提供产品市场认可度、质量、技术先进性、技术参数性能、有关鉴定材料、检测报告、产品样册、 图片等;
(4)供货方案:包含供应商供货、调试方案等;
(5)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规定以外提供的额外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
(6)售后服务承诺: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 根据供应商在设备维修、备品备件、维护方案、定期回访、售后服务方案、设备应急预案措施、响应时间等;
(7)投标货物及配件清单,报价内的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表并附配件明细及费用清单;
(8)评标办法和项目说明及要求中的其它材料;
(9)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供应商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3.1.3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唱标一览表
(4)已标价工程量(设备或材料)清单
3.2.1报价说明: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中所有内容及所有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提供所需的设备、材料,要求到达安全、环保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总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检验检测费、规费、税金、市场变化、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各类相关设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费用、现场安全环保生产措施费、施工设施措施、设备保护、竣工清理、保修工作费用、保险费、检验检测费、施工人员社保及人身事故相关的保险费用及工程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未明确列出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内。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2.2货币:报价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标结果的,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按照排序向招标人推荐2名或3名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标结果的,5日内向非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
3.7.4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4.1.1纸质投标文件应独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读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代理)人、唱标人、监督人、记录人等相关单位;
(3)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核验投标人的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并宣布核验结果;
(5)投标人唱标单信息(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等唱标相关内容等)。投标人对其提供的参与评标的相关资料(企业业绩,项目班子主要成员及业绩等)的真实性负责,所有利害关系人均有对以上信息质疑或投诉的权利。投标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核实。
(6)询问投标人对本次开标过程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7)公证人发送公证词至各投标人(如有)。
(8)开标会结束。
5.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未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无法证明其身份的;
(2)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无单位盖章的;
(3)授权委托书未按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如有);
(8)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9)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10)电汇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的。
6.1.1 评标由公司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6.3.1评标内容的保密
(1)开标后,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招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
6.5.1开标后,符合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均应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5.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报价。
6.6.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当投标文件与唱标单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要求。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6.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作废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或者因其他原因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以下情形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以下情形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
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9.5.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9.5.1、9.5.2、9.5.3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实质性响应即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投标文件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3、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4、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报价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15、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二、综合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对每家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分项目 | 分值分配 | 评分标准 | ||||
报价部分 (30 分) | 投标报价 (30 分) | 基准价计算方式:平均法评标基准价为各投标报价中相应报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算术平均值计算过程:(n为有效投标人个数) 当n≤5时,A = 所有有效标书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5<n≤7时,A = 所有有效标书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当n>7时,A = 所有有效标书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准,投标报价与基准进行比较,相同得满分每高于基准价1% ,扣减3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基准价1% ,扣减0.5分,扣完为止。 | ||||
技术部分 (50 分) | 产品质量 及性能 (20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工艺、技术参数性能等进行综合评比。 1、 投标人所投报产品综合质量、性能优越,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生产工艺先进,参数优于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得18.1-20分; 2、投标人所投报产品综合质量、性能可靠,技术经济指标合理,生产工艺可行,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得16.1-18分; 3、投标人所投报产品综合质量、性能一般,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工艺可行,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得12.1-16分; 4、投标人所投报产品综合质量、性能较差,技术经济指标、生产工艺较差,参数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得10-12分; 未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 ||||
质量保证措施(15 分) | 根据投标人所提报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打分: 1、针对项目实际提出的可行、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职责安排合理,有完备的控制措施,得14.1-15分; 2、针对项目实际提出较为可行、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职责安排合理,有较为完备的控制措施,得12.1-14分; 3、针对项目实际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一般,职责安排合理,控制措施一般的,得10.1-12分; 4、对项目实际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较差,职责安排不太合理,控制措施不合理的,得6-10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供货方案 (10 分) | 根据投标人的供货、调试方案、专业人员的配备等情况进行打分。 1、投标人供货、调试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内容详实、具体、先进、科学,专业人员的配备全面得 8.1-10 分; 2、投标人供货、调试方案合理可行,满足项目实际情况,专业人员的配备较全面得 6.1-8分; 3、投标人供货、调试方案合理基本可行,有瑕疵,基本满足 项目实际情况,专业人员的配备较全面得4-6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应急预案(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应急预案解决方案、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打分: 1、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可行、清晰,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合理、有效,解决方案内容完整明确的,得4.1-5分; 2、应急预案较可行、清晰,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较合理、有效,解决方案内容较完整明确的,得3.1-4分; 3、应急预案基本可行、清晰,紧急故障处理预案一般,解决方案内容一般的,得1-3分。没有不得分。 | |||||
商务部分 (20 分) | 企业综合 实力 (6分) | 对企业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是否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 术、资金能力,社会信誉是否良好,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1、财务制度健全、有较好的社会保障、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得5.1-6分 2、财务制度基本健全、社会保障基本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较完善得 4.1-5 分; 3、财务制度不健全、无社会保障、内部管理制度一般得 3-4分。未提供不得分。 | ||||
业绩 (9 分) | 投标单位提供自 2020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 3 分,最多得 9 分。 须提供合同原件。 | |||||
合理化 建议 (5 分) | 1、合理化建议保证符合项目需要等方面,内容完整、表述清 晰、符合现实情况、具有本项目针对性、且有利于项目实施 的得4.1-5分; 2、内容不完整、表述模糊、符合现实情况、且有利于项目实 施的得 3.1-4 分, 3、内容缺失、表述模糊、建议中有符合现实情况的内容、且 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 2-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激光切管机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单位对该设备的以下基本需求: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备注 |
1 | 激光发生器 | 锐科 | 6000W |
2 | 切割头 | 大族 | |
3 | 切割系统 | 柏楚 | |
4 | 冷水机 | 同飞 | |
5 | 除尘器 | 唐纳森 | |
6 | 空压机 | 康普斯 | |
7 | 卡盘 | 2卡盘或3卡盘 | |
8 | 伺服电机 | 国内知名品牌 | |
9 | 电气控制 | 施耐德 | |
10 | 传动系统高精密直线滚珠导轨、 X\A\B轴减速机 | 知名品牌 | |
11 | |||
12 | |||
13 |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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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需求:
1、加工幅面9-12M.
2、加工范围:圆管直径20-220mm。矩形管及其他型材20-220mm。
3、设备能够实现辅助上下料。
4、随动功能,共边切割,坡口切割。
5、整机钥匙工程。
第六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已收到贵方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备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备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 项目的所有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保证质量达到 标准。
1.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数量。
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保证按期完成项目的实施。
3.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单位的权利。
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5.我方同意遵守贵机构对本次项目所做的有关规定。
6.我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日。
7.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供应商,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投 标 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 |
质保期 | |
供货周期(工期) | 日历天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 完全认同 |
其他 |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开标现场若提供纸质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法人章)及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格式进行报价(如有需要,可扩展)。
供应商名称 | 主要业务 | ||||||||||
注册资金 | 现有职工人数 | ||||||||||
行政管理人数 | 技术人员人数 | ||||||||||
营业执照 | 1.执照编号 | 2.营业范围 | 3.发照部门 | ||||||||
单位资质(如需) | 1.执照编号 | 2.资质等级 | 3.发证部门 | ||||||||
单位注册地址 | 单位联系人、 | ||||||||||
(电话、传真、邮址) | |||||||||||
联系方式 | |||||||||||
单位成立时间 | |||||||||||
开户银行 | 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 | ||||||||||
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 | |||||||||||
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联系人 | 联络方式 | 业务范围 |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备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备注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1、一般情况
姓 | 名 | 年 | 龄 | 学 | 历 | ||||||||
毕业学校 | 专 | 业 | 职 | 务 | |||||||||
职 | 称 | 拟任何职 | 参加工作 | ||||||||||
时间 | |||||||||||||
2、个人简历 | |||||||||||||
时 | 间 | 专业工作经历 | |||||||||||
3、近年负责类似项目业绩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该项目中任何职 | 开竣工时间 | 合同内容 | 规模 | ||||||||
(格式自拟)
(格式自拟)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大魏庄东路99号
联系电话:0531-58675811
邮编:250032
网址:www.sdmj.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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